Q:澳门商标不注册是否可以使用?
A: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法例并无规定必须将商标注册后,方可使用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。 未经注册商标之使用人没有专属使用权,无权禁止他人使用。
Q:商标注册后可以获得什幺保护?
A:不论商标注册与否,任何商标持有人均可根据「商法典」中的“不正当竞争诉讼”来保护其商标。“不正当竞争诉讼”必须证实商标享有声誉以及商标持有人蒙受了损失。 如根据 「工业产权法律制度」 将商标注册,商标持有人便有权禁止第三者在未征得其本人同意之前,将其商标或一个几可乱真的近似商标,用于与注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,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。 因此,注册所给予的商标专有权比较「商法典」的权利易于成立。
Q:注册澳门商标一般需时多久?
A:在资料齐备且没有第三人提出声明异议的情况下,商标的注册一般约需六-八个月。
Q:注册澳门商标的申请被拒绝后,可以怎幺办?
A:核准或拒绝注册之批示,均公告于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》内,根据「工业产权法律制度」第二百七十五条第a项之规定,赋予之决定均可向普通管辖法院(第一审法院)提起上诉,并根据同一法律制度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,上诉应自公布于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》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