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商标驳回复审需提供的材料?
A:(1)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原件;
(2)商标局邮寄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的信封;
(3)申请人资质(营业执照或身份证)复印件;
(4)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;
(5)申请商标的所有相关材料、照片、合同等复印件。
Q:商标驳回复审具备的条件?
A:(1)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,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;
(2)驳回商标复审申请,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;
(3)商标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;
(4)将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原件、信封复印件和《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》评审委托书、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;
(5)交纳商标评审费。
Q:商标驳回复审时间应注意事项?
A:(1)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,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;
(2)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文件时才能进行,超过法定时限的,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,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。